资料卡
- 谥号
- 简
- 去世
- 679 年
- 职业
- 诗人
- 父亲
- 许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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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平
许圉师(约617年—679年),安州安陆(今湖北省安陆市)人,祖籍高阳(今河北省高阳县),唐朝大臣。
生平
有器干,博涉艺文,进士出身。显庆二年(657年),累迁黄门侍郎、同中书门下三品,兼修国史,以修实录功封平恩县男,赐物三百段。龙朔年间,四迁为左相。
龙朔二年(662年)冬十月,其子许自然因猎射杀人,圉师隐而不奏,又为李义府所排挤,许敬宗乘机奏说:“人臣如此,罪不容诛。”十一月,下狱。次年三月,贬官虔州(今江西赣州)刺史。后贬为相州刺史(今河南临漳县,又一说是贬襄州)。司宪杨德裔因徇私被流放庭州。
圉师在相州时,政存宽惠,曾写《清白诗》让罪人改过自新。离开相州后,当地百姓立碑纪念之。
上元中,再迁户部尚书。仪凤四年(679年)卒,谥曰“简”,并陪葬乾陵。
家族
先世自梁末徙至北周,许绍之少子,兄许智仁。
有子许文思。《新唐书·宰相世系三》则称他有三子许自牧、许自遂和泽州刺史许自正。李白娶许圉师的孙女许氏(名不详)。
摘自维基百科「许圉师」,按 CC BY-SA 4.0 使用,繁体已转简体,去掉了参考文献、外部链接等尾部小节和表格,其余文字未作改动。
《全唐诗》小传
许圉师,安陆人。有器干,博涉艺文,举进士。显庆中,累迁黄门侍郎,同中书门下三品,四迁为左相,坐事,贬刺史。吏有犯赃,圉师赐清白诗以激之,遂改节为廉士,其宽厚如此。诗一首。
清代彭定求等编《全唐诗》卷首小传(公有领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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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咏牛应制逸足还同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