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料卡
- 出生
- 728 年
- 去世
- 796 年
- 职业
- 经济学家
- 父亲
- 裴旭
资料来自 Wikidata Q7160901(CC0)。
生平
裴延龄(727年—795年),河中府河东县(今山西省永济市)人,出自河东裴氏定着五房之一的中眷裴,唐德宗时期的户部尚书、判度支。
生平
唐肃宗时,为汜水县尉,调授太常博士。唐德宗时,卢杞为宰相,擢延龄为膳部员外郎。德宗后期,延龄得宠于朝廷,上奏“左藏库司多有失落,近因检阅使置簿书,乃于粪土之中得银十三万两”,裴延龄等擅阿谀逢迎、结党营私,“以聚敛为长策”。贞元十一年(795年)陆贽上书《论宣令除裴延龄度支使状》极陈延龄奸事,列举裴延龄七大罪状,触怒德宗,被贬为太子宾客,贬忠州(今四川忠县)别驾。谏议大夫阳城认为:“吾谏官,不可令天子杀无罪大臣。”于是相约拾遗王仲舒等上疏论延龄奸邪罪恶。元稹有代人起草《论裴延龄表》二篇。德宗欲用延龄为相,阳城极力阻止,曰:“白麻若出,吾必裂之而死。”裴延龄恃恩轻躁,只有顾少连不避延龄,一日少连醉酒,持象笏击之。贞元十一年秋九月,延龄卒,年六十九,德宗嗟惜不止。子裴操。
摘自维基百科「裴延龄」,按 CC BY-SA 4.0 使用,繁体已转简体,去掉了参考文献、外部链接等尾部小节和表格,其余文字未作改动。
《全唐诗》小传
延龄,河东人。乾元末,为汜水尉,迁太常博士。卢杞秉政,引为膳部员外郎、集贤院直学士。贞元八年,以司农少卿权领度支,迁户部侍郎判度支。十二年卒,年六十九。(《全唐诗》无裴延龄诗,兹据《旧唐书》卷一三五、《新唐书》卷一六七本传拟传)
清代彭定求等编《全唐诗》卷首小传(公有领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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